›› 2013, Vol. 03 ›› Issue (03): 42-64.D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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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转型期犯罪的社会成本估算

陈硕 刘飞   

  1. 陈硕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刘飞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 收稿日期:1900-01-01 修回日期:1900-01-01 出版日期:2013-06-05 发布日期:2013-06-05
  • 通讯作者: 陈硕

  • Received:1900-01-01 Revised:1900-01-01 Online:2013-06-05 Published:2013-06-05

摘要: 基于跨国比较视野,利用现有文献提出的“自下而上”估计方法并结合多种数据来源,本文定量地估算了1995年至2010年刑事犯罪在中国造成的社会成本。本研究发现,伴随着犯罪数量的快速增长,犯罪所致社会成本在这期间同样经历了迅速增加: 9种刑事犯罪的总成本从约900亿元上升至13000亿元、人均成本由73元增加到约1000元、总成本占GDP比重由1.34%增加到4.02%。在各种类型犯罪中,走私犯罪案均导致的社会成本最高,其次为杀人、诈骗,拐卖人口案均成本也较高。在上述4种类型犯罪中,拐卖人口和诈骗犯罪导致的成本增速最快。另外,侵财犯罪造成的损失远大于人身犯罪造成的损失,该发现有别于基于其他国家特别是英美的研究。本文的结论可为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确定打击优先顺序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决策依据:走私犯罪应予以优先打击、保持对杀人犯罪的传统重视政策、重新审视现有拐卖人口和诈骗犯罪的打击政策。

关键词: 转型期, 犯罪, 犯罪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