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 Vol. 01 ›› Issue (04): 37-58.DOI:
陈 刚;李 树
摘要: 在建设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激励之下,中国各级地方政府频繁通过干预和管制市场的政策来谋求增加居民幸福感,但这却可能与其初衷南辕北辙。因为,即便是最优的市场管制政策,也不可避免地会滋生腐败,而腐败很可能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要障碍之一。本文采用CGSS(2006)数据,研究证实,腐败显著降低了中国的居民幸福感,且在控制了腐败变量的内生性之后,腐败对居民幸福感的抑制效应还明显增强了,远远超过了经济增长对居民幸福感的促增效应。如果样本城市的腐败水平上升一个标准差,国民幸福感将会因此而下降4.05%,这需要GDP增长率上升6个百分点才能弥补。分群样本检验还发现,腐败只是显著降低了低收入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并未显著降低高收入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幸福感。因此,建设和谐社会以及增加居民幸福感,要求政府逐步放松而非强化对市场的管制和干预,同时,这还有助于缩小高收入(城镇)与低收入(农村)居民之间的幸福(福利)差距,促进社会公平。